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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山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年3月31日 来源:灌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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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7日至2022年1月1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伊山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31日,巡察组向伊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伊山镇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现任镇党委主要领导朱礼家同志,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定期牵头会办整改滞后事项,督促指导条线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由镇党委副书记挂牌督改,只有完全整改到位,方才销号结账。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3项3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个问题,正在整改8个问题,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真抓真改,截至目前,已累计整改完成31个问题。

1、关于“党政工作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1)今年4月,镇党委修订完善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制定了《伊山镇党委会议制度》《伊山镇三套班会议制度》《伊山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主体和内容。明确党委会和三套班会议的各自议事内容、要求、范围、程序等,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会议记录,确保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和妥善保管会议记录。

(2)严格按照党委会或三套班会的议事决策规则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并准确、全面记录成员研究、讨论情况,客观反映会议事过程,确保议事程序合法化、民主化。

(3)加强内部监督,在镇党委实行内部监督,确保议事透明,并实行跟踪落实,对议事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重点跟踪,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保障镇党委议事决策落地落实。

自巡察反馈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镇党委会、三套班会对议事内容明确区分,党政办、组委办对党委会、三套班会会议规范记录。

2、关于“项目管理严重缺位”问题的整改。

(1)招引的项目须经招商办审定是否可以落户,初审符合项目招引政策的提交班子会讨论,并征求国土、规划等部门的专业意见,符合土地使用流程的招商引资项目方可实施。

(2)“滨水茶馆”按县信访事项会办纪要(2020年6月4日,第3期)精神,由伊山镇、七里松村和“滨水茶馆”法人各负担一半,退还其土地租金和道路建设保证金,并收回土地及附属设施,原则上总额不超过360万元。

(3)规范财政借款,对重大支出事项履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县委巡查组反馈问题后,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条线会议,对涉及问题逐一进行研判。针对招引项目的管理,制定相关措施。前期由招商办牵头审定,并上报班子会讨论。后须经过国土、规划部门商定符合土地规划方案后,方可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同时伊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加强后期的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对不同收费标准的具体户数及具体原因进行梳理和自查自纠,确保杜绝此类问题。目前伊山镇公益性公墓价格参照侍庄街道、东王集镇公益性公墓价格执行,收费标准统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在镇财政所设立专用账户,对公墓收费款项进行集中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关于“党委决策执行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责成镇建设局健全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审批流程,在今后的建房审批中严格按党委决策和制度流程执行,杜绝再次出现执行偏差问题。

(2)加强对各村居书记和规划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压实各村居书记在房屋新建、翻建或维修审批过程中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

(3)建立国土、规划、执法三部门与属地村居“3+1”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动巡查,发现违建问题快速处置,并将监管失责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问责追责。

《伊山镇民房规划建设管理方案(试行)》经镇三套班会研究通过,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并已收入《伊山镇制度汇编》,伊山镇严格按照申请-公示-审查-会办-审批-监管流程执行,第一批危房维修和翻建名单已经审批;2022年2月16日副镇长刘晓明召集村居书记和规划员召开伊山镇民房规划建设管理业务培训会,压实村居作为危房维修和翻建前置审批的首要责任人;2022年2月28日,伊山镇建设局联合国土所、执法队对维修和翻建新的审批制度实行后申报的第一批申请人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因疫情影响,延误审批时间,于3月25日经镇三套班会对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8户申请人进行会办,3月31日镇建设局将审批材料复印件移交镇执法队监管和申请人手中,确保危房维修和翻建从申请到审批再到监管实现闭环管理。

4、关于“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时分析环境质量、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实。

(2)强化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统筹推进镇村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补齐污水治理短板,年内完成山西、王圩、桃垛和官路口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及城北、朝阳、青龙和河东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抓好镇域范围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定期清理河道漂浮物。加强大气污染问题巡查。强化扬尘管控,对辖区扬尘源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类工地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取缔新华村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对张湾村废品收购点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

(3)加强日常督查督办,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做到辖区全覆盖,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采取常态化洒水降尘措施,重点针对省控点周边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路段;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投入资金70余万元,整治沟渠约2万米水塘7000平方;推进城北社区山塘整治(水面约76000平方),清理水草、杂物等垃圾120余吨,晾干后清运至光大环保处理。

山西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监理已进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监理已进场;新华村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已取缔,场地已恢复原状;张湾村废品收购站已取缔,场地已清空,占用的土地已复垦。

高标准完成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信访问题;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确保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清洗。

5、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还须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

(1)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等危化品单位、工矿企业和九小场所底数,排查登记从业人数和是否从事特种操作等具体生产经营状况;针对废品收购站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日常不定期抽查,同时要求各企业建立自查自纠制度,每月进行隐患自查;结合近期的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和特种作业打假证书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任务,将对废品收购站尤其是涉及切割、叉车等特种作业的废品收购站的检查全覆盖,实行“家家到”,发现隐患及时交办,限期整改,按时复查,确保闭环。

(2)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针对消防安全、特种作业安全等方面,适时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提升,防止对重点行业特殊行业的安全监管出现“腰杆不硬、刀不快”现象;加强执法人员和条线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防止出现具体监管时讲情面、滥用职权现象。

(3)建章立制,增强战斗力。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着重部署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督导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卡紧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村(居)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伊山镇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包片领导负总责,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定村干部协助指导,村干部和网格员具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4)抓稳契机,形成常态化管理。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借鉴运用好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集中执法行动,联合多部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惩戒;举一反三,紧盯我镇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如服装小作坊、废品收购站、非法加油点等行业,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层层发动,扩大宣传,对一些行业特殊、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一旦发现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定人定时限,确保闭环管理;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坚持长短结合,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安监工作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安监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伊山镇共排查登记冶金工贸企业199家,其中粉尘涉爆企业4家,服装加工企业99家,机械加工12家,废品收购站7家,其他企业77家。今年共检查生产企业122家,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45条,现场下达整改文书41份,已已整改243条,其余2条正在限期整改落实中。实行“家家到”,发现隐患及时交办,限期整改,按时复查,确保闭环。

到企业检查的同时对员工安全设施使用技能和安全知识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了解的现场进行简单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并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制定《伊山镇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印发《伊山镇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伊山镇部门安全生产清单》实行包片领导负总责,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定村干部协助指导,村干部和网格员具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紧盯我镇99家服装加工企业,定期循环督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督促整改。今年截止目前共发现一般隐患223条,已全部现场督促已整改。

6、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拟定本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学习,通过专题集中学、融合跟进学、计划自主学等多方式促使中心组成员打牢思想根基、拓展思维视野。

(2)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制定研讨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调研,拟写研讨材料,力求研究透彻、交流深入,并及时形成研讨记录。

(3)加强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结合“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四史”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的理论知识测试,力求真学真懂、常学常新。

已经制定好本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政治理论、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党纪党规、重要指示精神、重要会议精神、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多方面内容开展学习,通过专题式集中学习、实景课堂、融合式跟进学习、计划式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促使中心组成员打牢思想根基、提高发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思维视野。

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根据学习计划和工作需要,在本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已经每月设定一个研讨专题,并及时形成研讨记录。

加强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结合“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参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并结合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季度结合基层党员冬训工作,强化“四史”学习。因疫情突发,一季度未能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测试,4月份将补充测试。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促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对上汇报、党内通报等长效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与经济、社会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

(2)把握政治导向,规范不同时期的舆论宣传。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及时介入重大事件突发问题处置,防患于未然,发现负面舆情跟踪关注、适时处置。

(3)强化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载体建设水平,实行农家书屋全覆盖、广播电视“村村通”、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常态化。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纳入对村居党建考核之中,与经济、社会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及时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发现负面舆情要跟踪关注动态。

对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三务公开栏,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正在筹划设立道德讲堂定期开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关于“机关部门存在‘一言堂’现象”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建设局制度汇编,规范工作程序,绘制工作流程图,对群众建房申请,严格按流程规范执行,部门安排业务人员负责受理,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审核申请户实际情况并形成初步意见,安排专人负责将名单及初步意见上报县职能主管部门。

(2)全面加强内部管控。实行分权管理,所有申请房屋维修和建房户按照公布的审批流程图执行。①房屋维修:申请人提交申请到村居并进行村级公示,村居将公示汇总名单按期报送至镇建设局,城建条线定期组织规划、国土、村居规划员现场勘察,包片领导和定村干部进行现场核实,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现场查看照片存入档案中,建设局建立申请人“一户一档”资料,定期汇总报送三套班会议进行研究,建设局根据三套班会意见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加盖章政府公章,建设局留存申请表和申请相关原件在“一户一档”资料中,执法队和申请人各执一份申请表复印件,执法队负责房屋维修过程中的监管。②建房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到村居并进行村级公示,村居将公示汇总名单按期报送至镇建设局,城建条线定期组织规划、国土、村居规划员现场勘察,包片领导和定村干部进行现场核实,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现场查看照片存入档案中,建设局建立申请人“一户一档”资料,定期汇总报送三套班会议进行研究,建设局根据三套班会意见通知村居规划员领取县统一发放的建房申请表,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平面图、立面图等相关图件并规范填写申请表后依次到规划国土部门加属意见和加盖公章,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加盖政府公章。建房申报材料将报送县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建设局留存申请材料原件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完善“一户一档”资料。执法队留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负责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细化规范房屋维修和建房申请流程,定人定岗定责,杜绝“一言堂”现象的再次发生。

《伊山镇民房规划建设管理方案(试行)》经镇三套班会研究通过,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并已收入《伊山镇制度汇编》,伊山镇严格按照申请-公示-审查-会办-审批-监管流程执行,对群众建房申请材料,由部门业务人员李育成和马树明受理,2月底群众申请,3月份因疫情影响,3月25日,镇三套班会召开危房维修和翻建审批会办会,3月31日将会办审批情况落实到位,将审批材料复印件移交镇执法队监管和申请人手中。4月14日,城建条线领导党委副书记李庆武牵头召集条线分管领导刘晓明、王洪坚听取建设局部门负责人李君敏对第二批危房维修和翻建申请材料汇报进行预审,建设局将按照预审情况对汇报材料进行完善整理报镇三套班会进行会办。

建设局部门负责人经镇三套班会研究,由李君敏主持工作。部门责任分工中李育成和马树明具体负责危房维修和翻建申请材料受理工作,潘海宁负责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受理,建设局严格按照公布的审批流程“申请-公示-审查-会办-审批-监管”执行,实现危房维修和翻建从申请到审批再到监管实现闭环管理。首批危房维修和翻建“一户一档”8户资料已整理归档。

9、关于“存在非本镇已故居民入园情况”问题的整改。

(1)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逐一核实原因,针对症结规范审批手续,杜绝非本镇已故居民入园安葬。

(2)对镇民政办原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调离民政办,由年轻公务员担任民政办负责人。建立严格的入园安葬审批制度,由民政办会计负责审批,严格审查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材料,民政办负责人核实后签字批准方可入园安葬。

(3)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入园条件、审批流程等,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对镇管两处公益性公墓纪委巡察以后安葬的53座墓穴进行排查,未发现非本镇居民入园安葬情况;对镇民政办原负责人张学兵进行提醒谈话,并调离民政办,由年轻公务员郭画担任负责人。民政部门多次召开内部会议,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切实把整改要求落到实处。部门建立了严格的入园安葬审批制度;由民政办会计一人专职负责墓地出售,严格审查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材料,非本镇已故村民一律不得入园安葬,民政办负责人对会计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后,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购墓手续。自整改至今,未出现一例外镇居民入园安葬情况。

10、关于“帐目管理不规范、收费随意”问题的整改。

(1)对镇民政办负责人进行提醒教育谈话,调离原岗位。要求镇民政办严格遵守墓穴收费管理制度,统一收费标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组织核查,确认相关实际收入与个人账户存款、后期财政介款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挪用侵占等违纪情况。对不同收费标准的具体户数及具体原因进行梳理和自查自纠。

(3)目前伊山镇公益性公墓价格核批材料已上报相关部门,但还未获批,价格核批前,参照侍庄街道、东王集镇公益性公墓价格执行,待伊山镇公益性公墓价格核批后,按核批价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在镇财政所设立专用账户,对公墓收费款项进行集中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4)严格规范特殊群体的减免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委调查处理。

对镇民政办原负责人张学兵进行提醒谈话,并调离民政办,由年轻公务员郭画担任负责人。按照灌云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关于加快办理公益性公墓价格核批的通知》规定的公益性公墓价格执行双穴不高于3000元,管理费不高于50元/年,收费标准统一。

民政办对不同收费标准的具体户数及具体原因进行梳理和自查自纠,确保杜绝此类问题。经核实,一户收费6000元是因为该墓为亭式墓,建造成本高,自民政接手川星公墓时,只剩一座亭式墓,因而收费高于其他立式墓。将民政相关账务185万余元,移交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特殊群体减免必须由民政部门核实,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同意后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11、关于“存在坐收坐支情况”问题的整改。

(1)组织核查,理清近三年来坐收坐支的现金明细及累计金额,分析具体原因,研判其是否存在其他违纪情况。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对当日取得的收入当日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做到先收后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和挪用各项收入款。

(3)建章立制。近期将修订伊山镇财务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伊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安排专人对2018年以来收取的现金情况进行摸排,看是否存在“漏收”情况。经排查,2018年以来共计200余万元,不存在账务“漏收”情况;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财经条线会议,重申财经纪律,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即将出台伊山镇财务管理制度。同时,2022年1月起,乡镇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论金额大小,不再使用现金进行收付结账。

12、关于“镇属企业及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按照镇属企业管理规定,重新确立法人,实行政企分离。经核实,灌云县乐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为杨福春,为我镇合同制人员。灌云县麦克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为仇桂余,为事业人员,根据巡察整改意见,近期更换法人。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企业运行和资产管理。连云港柏旭农业有限公司土地租金以及福泰电器房屋租金均有相关合同,但未附在账上,现已整改到位,将原有合同附在相应票据中。

对2018年以来土地、房屋、厂房租金进行梳理,对未付合同的,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合同。加强财务人员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今后不能再犯类似错误。

13、关于“存在违规拆借资金问题”问题的整改。

(1)举一反三,就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理清具体金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经核实,张宪信、王月启、王中年均为历史账务,不存在借贷关系。

(2)对症施策,对相关经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往来款和短期借款账务处理。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借款必须要有协议及借款事由。

(3)修订伊山镇财务管理制度,纪委、财政、农经等部门定期开展财务内审。

目前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借款进行逐一排查,暂未发现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加强拆借资金的管理,对所有借款需付借款合同以及资金用途说明,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同时由镇纪委牵头,财政和农经配合,对镇相关部门村居的账务进行内审,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已整改。

1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支出无明细”问题的整改。

(1)规范政府招投标行为,对达到招标标准的工程严格进行公开招投标,严禁工程私自对外指定发包,严格工程量变更审批。

(2)加强单位票据入账审核。对食品发票列支慰问金、土特产商店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等具体问题,要求经办人列出明细并作情况说明。要求镇财政人员严格按规定审核把关、处理账务,不合规票据坚决不入账。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工作,对工程款支付严格把关,款项支付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发票、合同、审计报告等材料;首先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梳理,对无明细票据要求当事人提供明细和情况说明,该工作确保6月底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对不合付款条件的票据坚决不入账。

15、关于““三单”制度形同虚设,报销存在变通现象”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差旅报销、公务接待等镇机关内控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票据,逐一梳理、整改。

(2)从严审批。建立部门申报、条线分管领导审核、后勤分管领导统筹报主要领导审批等逐级报批制度,对不符合差旅报销、公务接待规定的相关活动,坚决不予批准、不予安排。

(3)加强监管。由督查办对相关事项跟踪督查监管,确认相关差旅报销、公务接待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确保在实际发生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控制。

建立机关工作制度,对差旅报销、公务接待等制定严格标准,同时实行申报登记制度,由党政办统一扎口安排,同时记录在册,便于日后查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对于日常办公用品等采取申报制合理配置。

1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对照公务用车等相关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逐一梳理,逐一整改。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2)加大审批力度。建立部门申报、条线分管领导审核、后勤分管领导统筹报主要领导审批等逐级报批制度,严格规范申报流程,对不符合公务用车规定的坚决不予安排。

(3)加强监管。对公务用车的运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在实际发生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控制。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朱莹莹为组长、纪委书记孙泽银为副组长、纪委办、党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整改小组,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并修改、编制了《伊山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违规使用公车。

二是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力度,建立部门申请报备,条线分管领导审核,后勤分管领导统筹报主要领导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区域使用公车,严禁超区域用车。

三是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要求驾驶员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出车,不得出私车,不得将公车停放在旅游景区、饭店、歌厅、洗浴中心等敏感场所,严禁将公车开回家或停放在居民小区过夜。

四是加强对租用车辆的管理,严格规范租赁社会车辆行为,严格落实公务出行保障的政策规定,外事接待、重大会议和集体活动等公务出行,优先使用本单位公车改革保留车辆,不能满足出行保障需求的,经批准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租用社会车辆,长期租用的车辆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县车改办审批后方可租用社会车辆。并建立健全《伊山镇租车管理制度》,按要求加强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和使用。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纪委、督查办、不定期对公车出行情况进行监督,杜绝违规用车,纪委、财政所对公务用车产生的修理费、加油费、保险费等进行严格审计,发现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17、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问题的整改。

(1)自查自纠,及时组织清退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班子成员已将2020年全部保证金退款至财政账户,且2021年起未发放任何保证金等奖金补贴。

(2)商贸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灌政发(2013)47号文,参与拆迁人员每人每天发放考勤及误餐补助合计不超过60元,该费用从拆迁经费中列支。同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规范相关工作经费入账处理。

(3)督促各村居严格执行《伊山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伊政发〔2021〕9号),对村集体经济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持续开展村集体账务第三方代记账,对发现的有关财务问题及时提醒村集体经济组织整改,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将相关线索报镇纪委处理。定期组织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我镇自2021年起,未违规发放津补贴。同时按照县里相关部门要求,已将时任三套班子成员2020年以来发放津补贴以及其他人员部分津补贴已清退到位,目前已清退金额133万元。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发放考勤及误餐补助,对重复发放部分进行清退,目前已退回16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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