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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抓实纪检监察建议专项评估工作

2021年7月7日 来源:灌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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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组织专人开展督查行动,采取学生问卷、突击检查等办法,从源头上杜绝有偿家教行为......”日前,县纪委监委监察建议评估工作小组听取该县教育局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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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小组听取县教育局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对整改成效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评出A、B、C、D四个等次,评估结果为A、B级的,转为常态监督,C、D级的则暂缓转为常态监督,有效防范问题整改走过场、打折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到实处,发挥治本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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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小组检查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台账资料


针对评估工作,推行“123”工作法。“1”是以“谁下发谁牵头”为原则,由相关科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具体负责;“2”是量化评估结果必须征求信访与案管“两个部门”意见;“3”是评估工作组由牵头部门、党风室、办公室派员参加。评估工作由“一把手”挂帅、办公室“监军”,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防范久拖不决、超期严重、消极应付等不规范行为。针对在评估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召集专业人才、行家里手集体会办,集思广益,共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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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为确保评估工作流程规范合理,县纪委监委将评估工作划分为自我评估、实地检查、评定格次三个阶段。评估工作小组提前要求被监督单位进行自我评估,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同时,根据被监督单位的自评、实地检查及日常掌握情况,提出评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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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小组现场检查整改成效

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结果导向,对评估结果较好的,转为常态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力或整改后成效评价较差的,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解决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坚决杜绝“交账过关”思想,督促对监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建章立制、不留隐患,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回头看”,评估结束后,采用电话跟踪、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回访督查,严防被监督单位“闯关”后出现懈怠松劲心理和问题反弹回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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