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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年4月30日 来源:灌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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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灌云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01


四队镇计生服务站站长、督查办主任孙学志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21年4月,孙学志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没有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违规大范围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计26200元,造成恶劣影响。其本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孙学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02


 灌云县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企业土产果品公司资产管理人卓洪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09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卓洪星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白酒23箱。卓洪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龙苴镇民政办原副主任宋亚兵、县民政局工作人员黄明忠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饮酒问题。2018年9月,在县民政局牵头对龙苴镇开展专项整治核查工作期间,经宋亚兵提议并安排,黄明忠、宋亚兵等人在两次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黄明忠、宋亚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04


杨集镇规划办工作人员厉忠成、石磊在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厉忠成、石磊在杨集镇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农户崔某某危房改造材料中弄虚作假,致使没有实际危房改造的崔某某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取危房改造款12000元,导致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厉忠成、石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品、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反映个别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松懈、纪律意识淡薄,受到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带头反对“四风”,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四诚四真”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推动正风肃纪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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